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院学字〔2021〕99号)、《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院学[2024]83号)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专业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认定工作组认定,现将我院家庭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请广大同学监督。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反应。
公示时间: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1日
联系地点:图书馆502
电话: 0551-64381697
联系老师:张荔
1艺术设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 (1).xlsx
艺术设计学院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