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学籍管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断提升学校的办学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第三章第三十条第(四)款、《合肥经济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八章第五十六条第(四)款之规定,拟对汪琪作自动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
汪琪,学号1905034020,2019级视觉传达设计4班学生,因毕业论文及答辩均未完成,且学生本人自愿退学。但后期多次联系不上学生,且未回校办理相应手续。请汪琪同学及其家长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5日前回校办理退学手续,逾期未办理,将按照自动退学处理。
公示期内,学生如有异议,请联系学院办公室(电话:0551-64381697)。
艺术设计学院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