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1级学生心理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8阅读次数:1167次

各学院:

为及时掌握我校2021级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有效筛查新生群体心理健康问题,为学生教育管理提供参考,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采用教育部“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系统”对2021级全体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全体2021级学生(包含专升本、对口升学)。

二、普查时间:

(一)普查阶段:10月19日-10月20日(全天),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数据分析与筛查阶段:10月26日-11月8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数据分析,对存在心理问题倾向的学生进行分类筛查并建立心理档案。

(三)约谈阶段:11月9日—11月30日。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对筛查出有心理问题倾向的学生进行逐一约谈,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

(四)追踪关注阶段: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联合学院对重点或危机学生进行追踪关注、约谈或转介。

三、组织形式及负责人:

(一)组织形式:各班级集中测试

(二)地点:自定(原则上应集中在教室)

(三)负责人:全体专兼职辅导员

四、具体程序:

(一)宣读心理测试指导语(附件一);

(二)测试方式:

1.关注“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参加测评”,依照测评步骤完成测评(具体步骤见附件二: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操作指引)。
    2.本次普查采用手机答题方式,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全体学生记住自己的学号。

五、有关要求以及注意事项:

(一)心理普查工作是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常规性重点工作,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协助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做好本次普查工作。

(二)为了提高测评结果的有效性,本次普查原则上要求全体学生必须参加,按时到场集中测试,认真地填写问卷,不得代填。个别学生确需请假的,请在规定时间内另行试测。如不能完成,辅导员应了解原因并上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三)辅导员在组织测试时须宣读指导语。告知学生心理普查不会影响学籍、入党、奖惩、升学和就业等,消除学生疑虑,引导学生客观填写问卷,确保普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四)学生测试时显示账号密码错误等其他特殊情况时,请及时联系何老师。
    (五)因系统原因,试卷标题为“2020年秋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同学们直接进入测试即可。


附件一:心理测试指导语

附件二: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操作指引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二○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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