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办学治校透明度,人事处特编制本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23-2024学年度,人事处认真执行《办法》规定,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并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旨在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师生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内容包括如下:及时公开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校相关的政策法规、人事管理制度及规定,确保师生及社会公众能够及时了解并遵守;公开职称评审文件、职务晋升的条件、程序、结果及劳动保障争议解决办法,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发布教职工培训计划、培训通知及培训成果,促进教职工的专业成长与发展;公开绩效考核办法、年度考核结果等相关信息,增强教职工对工作的满意度;及时更新工作动态,每月在网站上对教师政治理论学习主题内容予以提示,营造出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公开途径与形式
1、网络平台:利用学校门户网站、人事处网站、OA办公系统等网络平台,及时发布各类人事信息,方便师生及社会公众查询。
2、纸质媒介:通过文件、通知公告等纸质媒介,发布重要的人事任免、职称评定和通知决定等信息。
3、通过召开各种会议全面推进信息公开,主要报告年度工作会、部门工作例会、专题工作会、组织培训会等。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人事处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制度,鼓励师生及社会公众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对于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人事处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答复,确保申请人的知情权得到充分保障。
(二)不予公开情况
人事处在2023-2024学年度,在一些情况下,出于法律规定或保密原则,不予公开某些信息。这些情况下的决定都经过法律咨询和合法审查,并将信息通知到了个人。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23-2024学年,学校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普遍认可和高度评价。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经验做法
人事处在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有关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过程中,主要在以下方面借鉴并实施了有效的经验做法: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定专人负责,建立了完善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了职责和任务,完善包括信息的收集、审核、发布、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信息从产生到公开的每一步都符合规范。从而保证了工作的有序开展。
2、加强宣传与培训:通过举办教职工培训会议、岗前培训等方式,提高教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增强信息公开意识。
(二)存在问题
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和目标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所欠缺,公开效率有待加强;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渠道需进一步优化。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加强宣传与培训: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和培训力度,提高教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优化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信息公开渠道,确保各类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学年度,人事处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投诉、复议或诉讼等情况。
人事处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