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永葆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进而推动学院事业快速发展,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建立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联系人所联系支部的确定
李春保 第一党支部、第十六党支部、第十七党支部;
吴 坚 第二党支部、第十八党支部;
夏成云 第三党支部、第四党支部、第五党支部;
何如海 第十三党支部、第十四党支部、第十五党支部;
冯 云 第九党支部、第十党支部、第十一党支部、第十二党支部;
章 巍 第六党支部、第七党支部、第八党支部。
二、联系方式
主要通过参加党支部活动、个别访谈、座谈会、听取汇报等形式进行。
三、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的职责要求
1、及时、准确掌握所联系党支部的基本情况,做好上情下达工作,属重大事宜应及时向学院党委汇报;
2、检查、督促所联系党支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
3、指导所联系党支部开展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4、多深入基层,多听取群众意见,多做调查研究工作。对涉及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人才培养、教学质量、学生思想情况及其他学生关心的问题、党员发展等重要事项,党委委员要及时听取党支部及党员的意见;
5、党委委员参加党支部活动,要认真做好记录。
附件:经济技术学院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制度
中共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