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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商学院党总支召开支部书记警示教育会

发布时间:2025.06.06阅读次数:60次

为强化基层党支部书记纪律意识,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商学院党总支于6月5日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组织全体支部书记集中学习中央纪委办公厅通报的学习教育期间违规吃喝等典型案例,并结合实际部署作风建设深化行动。

 

会上,集中学习了中央纪委办公厅通报的湖北、安徽两起党员干部在学习教育期间违规吃喝、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以及河北三河市“招牌改色”所暴露的形式主义乱作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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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上述案例暴露出“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新特点,如“虚列名目”“公私混淆”“借机敛财”等,要求各支部以案为鉴,结合高校管理特点重点排查经费预(结)算使用、校企合作接待、师生活动报销等领域的廉政风险。

 

会议结合省委常委会关于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部署,提出三项整改要求:一是强化责任传导,支部书记需带头做作风建设承诺,将廉政教育纳入“三会一课”必修内容,每季度开展一次纪律专题学习;二是细化风险防控,针对通报案例暴露的共性问题,建立公务接待、师生活动经费三级审核制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三是创新监督机制,设立“师生联合监督岗”,通过匿名问卷、交叉检查等方式,重点监督评奖评优、校企合作、竞赛活动等关键环节。

 

会议同步组织观看反腐专题片《反腐为了人民》片段,结合通报案例剖析“由风及腐”演变路径。党总支书记方汝峰强调,支部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三必谈”。一是新任干部必谈纪律红线,明确“亲”“清”交往边界;二是重要节点必谈廉洁要求,防范节日期间违规收礼、公款消费;三是苗头问题必谈整改措施,对师生反映的作风问题及时约谈提醒。

 

商学院党总支将此次警示教育作为“作风建设深化年”的重要一环,后续将建立“每月一案”通报制度,选取教育系统、地方基层典型案件开展对比剖析,结合教育教学、学生管理、校企合作等工作做好自查自纠。

 

此次会议通过“案例震慑+制度约束+文化浸润”多维发力,为支部书记划明纪律“高压线”。与会人员表示,将把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位党员,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为学院建设“清廉商院”提供坚实保障。(撰稿:沈春玲 一审:谢晓丽 二审:王克忠 三审:方汝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