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积极创造一个卫生、安全、文明、美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及自理能力,进一步强化学生宿舍育人功能,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中发〔2020〕7号)《合肥经济学院宿舍管理办法》《合肥经济学院学生文明宿舍创建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下学期校级学生“文明宿舍”和“优秀寝室长”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校级文明宿舍、优秀寝室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伍德勤
副组长:徐国成
成 员:曹校红、郝结松、史帆、胡勇、费军、李家宁、孙樾、钱坤、刘梦、谢晓丽、王克忠
二、评比对象
在学校和学院宿舍检查为优秀(90分以上)等次的宿舍中评选
三、时间安排
(一)学院自评阶段:2023年8月24日-9月1日,各学院对所属学生宿舍进行自评并进行不少于五天的公示,按照不超过各学院学生宿舍数量10%(四舍五入)的指标推荐到学生处,推荐的学生宿舍寝室长自动获评“优秀寝室长”。各学院推荐参加全校级“文明宿舍”和“优秀寝室长”评比的备案表名单应于9月1日下午下班前交与学生处冯凯老师,纸质和电子稿各一份,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学校审核确认阶段:2023年9月2日-9月5日,学生处对各学院上报参加校级“文明宿舍”和“优秀寝室长”评比的名单按照《合肥经济学院学生文明宿舍创建管理办法》中的具体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同时,组织工作组对参选宿舍进行线下实地走访考核,通过资格审查并经“文明宿舍”和“优秀寝室长”评比工作领导组研究通过的名单方可确定为校级“文明宿舍”和“优秀寝室长”,并进行不少于五天的公示。对于审核所造成缺额指标的学院不再进行替补。
(三)总结表彰阶段:2023年10月召开全校“文明宿舍”和“优秀寝室长”表彰大会,对获得校级“文明宿舍”和“优秀寝室长”的颁发奖状和证书(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评比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宿舍有良好的风气,无违反校规校纪现象。
3.宿舍成员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有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无挂科现象。
4.宿舍成员言行举止文明得体,不在宿舍吸烟、喝酒、打牌、赌 博;不往楼前楼后吐痰、泼水、扔杂物。
5.宿舍成员自觉遵守学校有关规定,不在宿舍使用明火、大功率电器等违章用具;不在宿舍私拉电线;不观看违规影像、书刊等;未经同意,不留宿外来人员。
6.有宿舍文明公约、卫生值日表。
7.宿舍布置整洁、健康、美观、大方,宿舍清洁,无乱涂画、乱粘贴,无痰迹,无蛛网。
8.门窗及玻璃保持干净,不留污渍、水渍,阳台无乱摆放物品。
9.宿舍门口走道干净,无物品堆放现象。
10.在下学期学校、学院宿舍检查中无不合格以及有意逃避检查而锁门的宿舍。
五、奖励办法
学院评选“文明宿舍”和“优秀寝室长”工作与年终考核相挂钩。宿舍和个人荣获校级“文明宿舍”和“优秀寝室长”荣誉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证书,宿舍成员享受综合测评加分。
附件:2022-2023学年下学期 “文明宿舍”和“优秀寝室长”评选备案表
2022-2023学年下学期 “文明宿舍”和“优秀寝室长”评选备案表.xlsx
学生处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