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帮助学生更好的了解自己的心理健康状况,有效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和心理调适能力,以便学生更好的管理和调试自己的心理环境,做到健康生活、快乐学习!现经研究决定,对全校18-21级学生开展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并建立心理健康档案。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
全校18级、19级、20级、21级的在籍学生
二、普查时间
2023年2月8日-2023年2月17日(全天),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普查步骤
1、登录网址
(1)校园网
①电脑端访问链接进行测试:
http://192.168.10.80/psy/login.aspx
②手机端访问链接进行测试:
(2)外网
①电脑端访问链接进行测试:
http://220.178.71.156:9888/psy/login.aspx
②手机端访问链接进行测试:
http://218.104.78.106:20000/psym
2、登录账号:学生身份证号码
密 码:AaBb0208@
四、测试量表
请按要求完成系统内的90项症状清单(SCL-90)、抑郁自评量表(SDS)、焦虑自评量表(SAS)、艾森克个性测试(EPQ)四个量表。
五、有关要求以及注意事项
(一)心理普查工作是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常规性重点工作,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有效督促,协助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做好本次春季学期的普查工作。
(二)为了提高测评结果的有效性,本次普查原则上要求全体18-21级在籍学生必须参加,认真地填写问卷,不得代填。个别学生如有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请辅导员了解原因并上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三)本次学生心理普查不会影响学生的学籍、入党、奖惩、升学和就业等情况,请学生凭自己的第一感觉答题,以最近一个月实际情况为准,按照问卷指示语认真答题,避免出现无效问卷。
(四)学生测试时显示账号密码错误等其他特殊情况时,请及时联系各院心理工作负责人,由心理工作负责人统一反馈给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处理。
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