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优秀资助委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8阅读次数:1006次

各学院:

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升资助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优秀资助委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从事班级学生资助工作的资助委员。

二、评选标准

1.思想觉悟高、态度端正、道德品质良好、文明守礼;

2.热爱集体,热爱资助工作,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

3.工作认真负责、按时按质报送材料且错误率低、业绩突出,得到广泛认可;

4.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在班级干部队伍中起模范带头与核心骨干作用;

5.学习成绩良好,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行为且评选优秀学年无补考记录;

6.任职资助委员满1学年及以上;

7.工作责任心理强,密切关注、不定期更新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及时上报辅导员和二级学院;

8.工作有条理,做好每个学期班级困难学生资助育人提升活动的策划、开展和总结工作;

9.积极配合学生处及二级学院开展好各类资助政策、典型案例、育人成果等宣传工作。

10.积极参加学生处及二级学院举办的各种资助培训活动,自觉提高自身专业素养。

三、评选程序

1.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格(附件1)。

2.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班级上报的材料进行评审,按从事班级学生资助工作的资助委员总数的15%确定初选名单,并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后,将初选名单及有关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二级学院上报的材料,召开会议确定优秀人选,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定。

四、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2年6月6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的电子纸质版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合肥经济学院2021—2022学年优秀资助委员审批表.doc


附件2:合肥经济学院2021—2022学年优秀资助委员初审汇总名单表.xls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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