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学生参加“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相关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9阅读次数:1031次

各学院:

为了推进受资助学生的感恩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加大学生资助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起国家奖学金等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倡议,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积极响应,利用寒暑假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这一做法是学生资助宣传形式的一项重大创新,既有利于学生资助宣传工作,也有利于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培养。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积极做好动员组织工作

加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是全面落实党和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的迫切需要,各学院要不断创新形式、拓展渠道、抓紧抓好。要充分认识到受助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是优秀学生的代表,在学生中更有感召力,更具示范性,同时,他们更了解学生资助政策,对资助工作更有感情,是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可依靠的重要力量。要充分调动所有受助学生的积极性,动员他们利用寒暑假和课余时间,开展资助政策宣讲,常发声、发好声,充分发挥其政策传播与励志引领作用。

二、创新宣传形式,明确宣传重点

资助宣传工作要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在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有序开展。要因地制宜,结合学校和学生所在家乡的实际情况,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重点。

1.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利用寒暑假,建立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和资助委员为核心,辐射所有受资助学生,鼓励受资助学生利用假期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培养社会责任感。

2.开展送政策回母校活动。利用寒暑假,鼓励受资助学生回访母校志愿宣传活动,回到家乡、回到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彻底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

3.开展公益服务活动。高考招生录取期间,鼓励受资助学生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县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面向大学新生介绍绿色通道、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

4.开展常态化宣传。在校期间,结合各项资助工作时间节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资助工作),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网页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三、建立常态机制

各学院要把组织“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抓实抓细。将这一活动与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资助育人工作结合起来。对于表现优秀的宣传大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通过颁发荣誉证书、表扬信等形式予以表彰。各学院要组织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培训活动和经验交流活动,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坚持安全第一,提高安全保护意识。学生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应加强个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鼓励学生组成实践小组共同开展活动,确保人身安全。学院应与实践学生保持联系,了解学生的活动情况,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2.真学习真实践,注重资料收集保存。学生实践过程中要切实深入中学和基层单位开展实践,在实践中了解社会、锻炼自己,要讲究活动实效,将政策宣讲到位,做好活动记录和活动照片、视频等材料的收集整理,诚信认真地撰写实践报告。

3.加强指导,提升实践育人效果。各学院应做好寒暑假社会实践动员,帮助学生明确社会实践的重要意义,突出实践育人的作用,给予学生必要的方法指导,提升社会实践效果。

五、材料报送

1.各学院2022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纸质版于2022年4月26日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各学院2022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工作汇总表电子纸质版于2022年12月1日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各学院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总结内容含活动开展名称、内容、形式、参加人次、组织次数,以及活动成效和举措等。电子纸质版于2022年12月1日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评比表彰

学校每年进行“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评比表彰,对表现优秀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奖励。

附件1:合肥经济学院2022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2:合肥经济学院2022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工作汇总表.xlsx



Copyright@ 2009-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号(高教基地校区)、新桥国际产业园丰收大道与蜀山大道交口(新桥校区)、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安路218号(大学城校区)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