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奖学金优秀事迹选编、风采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0阅读次数:1176次

各学院:

    2020-2021学年我校共评选出国家奖学金15人,国家励志奖学金304人,审批材料已获省中心批复树立阳光励志的学生典型,充分展现我校优秀学生的事迹和风采宣传他们积极努力刻苦钻研的学习精神同时结合省中心相关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奖学金优秀事迹选编、风采展活动利用校园网络媒体和宣传海报等形式线上线下同时进行,届时将在学资助宣传栏进行展示,并在我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网站和学生处微信公共号进行宣传,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优秀事迹选编

    (一)选编对象:获评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的同学。

    按照优中选优”原则,各学院从获评学生中选拔1名事迹突出、具代表性的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报资助中心(如学生突出事迹较多,可酌情增报)。事迹材料须安排专门老师进行修改,如发现事迹材料文章篇幅杂乱、错别字连篇或明显未经修改的草稿形式上报,责令退回修改并予以通报。

    材料内容及要求

    学生材料包括个人简介、事迹正文和师长点评三部分。

    1.个人简介:13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级及以上)。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列出,同一类奖项取级别最高者即可

    2.事迹正文:事迹正文包括标题和内容两部分。2000字左右,行文人称不限。文章标题要简练精确,集中反映中心思想。文章内容要主题突出、语言流畅,事迹感人、格调向上、以获奖学生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等几方面内容罗列成文。

 3.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学院负责人,或有较大影响力的老师、专家、学者对获奖学生优秀事迹进行精辟评述,要注明点评人的职务、职称、姓名等。

 二、奖学金优秀学生风采展

  展示对象: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

(一)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个人风采展示所需照片和介绍

1、电子照片:全身照和半身照均可,像素不少于1440x960

2、文字介绍:第一部分,200字左右简介第二部分,100字左右学习经验、励志故事第三部分,人生格言(一句话)

以学院为单位将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个人风采照片和介绍Word文档放在一个文件中,命名为“ XX系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个人风采照片和介绍”。

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个人风采展示所需照片

1、电子照片:全身照和半身照均可,照片像素不少于1200x840。

2、一句话获奖感受:简短,10个字以内,可以是个人体会或者人生格言,可诙谐幽默、形式不限,但意思表达要励志向上,给人启发。一句话感受放在照片名称中(姓名+感受)即可。

3、照片命名:以“年级+专业+姓名+一句话感受”命名,如“18财管张三 坚持就是胜利”。

以学院为单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个人风采照片放在个文件中,命名为“ XX系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个人风采照片”

三、上报材料

报送时间:20211217日。

材料包括:1、国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

          2、国奖学生风采展照片+介绍

          3、励志奖学生风采展照片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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