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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全校各班级心理委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7阅读次数:1013次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1】25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心理工作学生队伍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明确心理委员的工作职责与目标,提升心理工作学生队伍的整体素质与能力,积极构建理性平和的校园氛围,经研究定于10月-11月开展心理工作学生骨干培训班,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校各班级心理委员

二、培训目标

1.全面了解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基本运行体系,明确心理委员的工作职责,引导同学寻求专业帮助。

2.基本掌握心理问题的初步识别方法,强化心理危机意识,学会运用简单的危机干预原理,学习掌握易懂实用的心理知识和技能。

三、培训内容

全校心理委员培训班课程安排

理论课

专题

主题

培训

方式

培训时间

专题一

心理委员的角色与定位

线上

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12日

专题二

影响大学生心理诱发因素

线上

专题三

心理健康的标准

线上

专题四

常见心理问题的症状及识别

线上

专题五

大学生心理危机的预防和干预

线上

专题六

心理委员的会谈技巧

线上

专题七

学习问题的应对

线上

专题八

恋爱问题的应对

线上

专题九

如何面对宿舍关系

线上

专题十

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问题

线上

专题十一

情绪管理

线上

专题十二

压力管理

线上

专题十三

网络专题

线上

专题十四

家庭关系的应对

线上

实践课

专题十五

召开心理知识主题班会

线下

 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30日

 

四、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落实,做好培训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并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培训对象按时参加培训和考核。

2.本次培训采取线上学习与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线上学习需关注“全国心理委员工作平台”微信公众,进行注册、学习、考核(具体注册流程见附件1)。

3.全校各班级心理委员完成线上专题学习、考试后,需策划召开一期主题班会,要求提交班会策划书(文字或PPT)、班会召开记录和图片。完成上述内容后,可视学习完成情况作为后期校优秀心理委员、全国百佳委员评选依据。

4.参与本次心理委员培训班的学员,认证合格后,根据自愿的原则,自由申请合格证书及种类,费用自理(电子版10元/人、纸质版20元/人、电子加纸质25元/人),合格证书可纳入综合测评加分项。

附件一: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工作平台注册流程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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