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中心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二级学院报送自行购置实验仪器设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7阅读次数:94次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掌握学校实验仪器设备使用情况,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资产管理,现就统计各学院自行购置实验仪器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各学院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1日期间,自行购置的单价1000元以上(含)实验仪器(不含低值易耗品)。

二、报送要求

填报内容: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价、数量、购置日期、存放地点、责任人等信息。

材料格式:填报《实验仪器设备购置情况汇总表》(附件),加盖学院公章;附设备购置合同或验收单复印件(如有)。

未开展任何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的二级学院,须进行零购置情况报送。

三、报送时限

请于2025年7月11日(星期五)17: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实践教学中心(唯真楼31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27315316@qq.com(邮件主题:学院名称+实验仪器报送)。

四、注意事项

1.数据需真实完整,严禁漏报、虚报;

2.逾期未报视为无新增设备,后续原则上不予补录;

3.如有疑问,请联系实践教学中心王老师(电话:13739241135)。

4.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按时完成报送工作。

附件:实验仪器设备购置情况汇总表

实验仪器设备购置情况汇总表.xlsx



 

                                       实践教学中心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