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合作处(校友会办公室)

通知公告

关于征求《合肥经济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2阅读次数:852次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校企合作工作,深入推进产教融合,不断提升校企合作质量、协同育人水平,根据合肥经济学院2024年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推进会的会议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由社会合作处牵头起草了《合肥经济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校属各单位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12月2日-12月9日

二、意见反馈渠道

请校属各单位安排人员将意见或建议的电子档和纸质版在12月9日之前一并报送至社会合作处何文祥老师,逾期未报送视为无意见,电子邮箱:447882305@qq.com,联系电话:0551-64380192。

 

 

 

         社会合作处

                 2024年12月2日 

 

合肥经济学院

校企合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着力培养适应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突出我校“立足合肥,服务安徽,融入长三角,推进国际化”的办学定位,彰显“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化”的办学特色,全面提升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和教科研水平与质量,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立健全校企合作工作运行机制,实现学校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试行)适用于各二级学院(部门)与企业在党建文化、招生就业、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实践教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服务、社会培训等领域开展的合作。

第三条 学院成立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党政办公室(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财务处、招生就业处、质量监控与评建办公室、实践教学中心、社会合作处和各二级学院主管校企合作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确定校企合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机制;

2.研定校企合作的相关制度、计划和方案;

3.研批重大校企合作项目并督导校企合作项目的实施;

4.研究解决校企合作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第四条 校企合作日常工作由社会合作处统筹协调,主要职责是:

1.  落实学校战略合作布局,负责校级层面前瞻性、综合性战略合作的前期沟通与洽谈;

2.  起草拟订校级层面战略性、综合性社会合作的相关制度、规则、协议(见附件1参照格式)等规范性文件;

3.  建立健全校企合作工作的制度体系,形成有效的联络及运行机制;

4.负责与产业行业企业的联系与交流,调度、协助各二级学院开展校企合作相关活动;

5.对合作项目落实情况进行跟进、协调并参与过程评估。

第五条 各二级学院(部门)具体负责校企合作项目的拓展、落地实施和及时小结改进。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专业设置特点及建设所需,负责制订切实可行的校企合作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

2.负责进行校企合作项目的调研论证、项目洽谈、协议起草;

3.负责按照制度和合作协议,进行校企合作项目的具体实施;

4.负责落实校企之间的人员“双挂”互动交流,选派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或研修锻炼,聘请企业人员担任兼职教师;

5.做好本单位校企合作成果(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提炼和推广,积极探索校企合作新模式;

6.配合校评建办、社会合作处做好校企合作项目工作年度考核和周期绩效评价等。

第六条 校企合作工作原则 

校企合作坚持为产业、行业、企业和地方社会经济建设服务;坚持“双主体”育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专业建设,提升师资队伍水平,提升教科研能力;坚持“平等自愿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实现合作发展。

——平等自愿:校企合作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坚持平等自愿的原则,确保双方在合作中的地位平等,自愿达成合作协议。

——资源共享:校企合作中注重资源共享,包括人力、信息、技术、设备等资源的共享,以提高合作双方融合发展的社会经济效益。

——‌‌优势互补:双方根据自身的优势和需求,进行互补性合作,联动式发展,提升整体实力。

——互利共赢校企双方通过合作实现共生共长、互惠互利,确保双方都能从合作中获得实际收益。

第七条 校企合作的基本条件 

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必须是正式的法人单位或职能齐全的二级单位,组织机构健全、技术设备先进、生产工艺领先、运行管理规范;与学校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有较高的关联度;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八条  校企合作项目要求 

校企合作的项目须符合学校(院)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需求,能促进学校(院)人才培养、教科研水平和师资队伍质量全面提升;能提高毕业生就业数量和质量,能够共同搭建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教科研和实践教学与实习、实训平台。

第九条 校企合作的类型及形式 

1.认识实习  根据学生专业学习需要,安排学生到合作单位对企业的产品、生产工艺、操作流程、经营理念、管理制度和企业文化等进行现场观摩与学习。

2.教学实习  根据学校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结合企业用工需求和生产操作岗位技术要求,在岗位实习阶段之前,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业生产服务第一线参加实践性教学活动。

3.岗位实习  在学生完成校内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根据专业特点和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采用学校推荐与学生自荐的形式,安排相关专业四年级学生到企业进行岗位实操,时间不少于6个月(?)

4.冠名订单培养  根据培养协议,校企联合招生或在相关专业学生中选拔组建定向培养冠名班,根据企业的人才需求规格、岗位技能标准、企业管理和企业文化要求,校企双方共同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设置,学生毕业考核合格后进入合作企业对口岗位就业。

5.产学研合作  学校利用师资团队和专业技术优势为合作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联合进行相关课题研发、教材开发、技术攻关等。

6.师资互派“双挂”  企业选派技术骨干、能工巧匠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学校安排专业教师定期到企业研修实践。

7.合作建立职工培训基地  根据企业发展及职工素质提升需要,与企业合作建立员工培训基地,地点可以在企业也可以在学校。

8.合作共建专业实训基地(产业学院)  根据专业设置和实训教学需求,学校与企业共建融“教、学、做”于一体的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企业承担不少于20%(?)的专业核心课程,派驻指导教师参与学生管理及实习就业工作。

9.共建技术研发中心  根据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针对行业、企业发展中的关键性技术需求,由校企共同建设具有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技术支持、咨询服务、人员培训等功能的技术研发中心。

10.共建产(作)品展示中心  根据专业建设需要,引进合作企业先进的产品和技术,在学校设立展示(演示)中心,为师生提供教学观摩和实操。

校企合作根据合作内容与方式,分为核心型、紧密型和协作型三个类型,根据以下合作形式进行认定。学校将优先支持核心型校企合作项目建设。上述合作形式中具备1、2的项目可定为协作型,具备3、4、5、6的可认定为紧密型,具备7、8、9、10的可以认定为核心型。

各二级学院根据所设各专业的特点,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校企合作,每个专业至少有3-5家校企合作单位,其中每个专业至少要有1家核心型校企合作单位。

第十条考核评估 

由校评建办牵头,按照考核指标对各二级学院校企合作工作进行评估考核(见附件2考评指标),并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

1.年度效益评价  二级学院须对校企合作项目的资源使用、人才培养、科研成果、师资培养、服务收入和功能开发等情况进行年度效益评价,并对照协议及工作方案检查履行及完成情况。

2.周期评估  合同期限在3年(含3年)以上的合作项目,合作中期须经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周期评估,全面审查协议履行情况。

3.对于经效益评价或周期评估结论达到或超过预期的项目,学校将给予大力支持,促进其良性发展;对未达到预期的项目,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推进,推进无果的项目应及时终止。

第十一条 奖惩办法

1.表彰  学校每年召开校企合作工作会议,对当年的校企合作工作进行总结,对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

2.责任追究  未经批准擅自以学校或二级学院名义与企业进行各类合作的,学校将实行追责制。对在校企合作工作中不按规办事、工作推诿、不负责任者,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对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或给学校造成损失者,给予相应处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社会合作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经校长办公会通过后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

1.《合肥经济学院校企合作协议书参考文本》

2.《合肥经济学院校企合作绩效评估考核指标》

 

 

 

 

 

 

 

 

 

 

 

 

 

 

 

 

 

 

 

附件1   校企合作协议书(参考文本)

                                 

甲 方:合肥经济学院               乙 方: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号    地 址:

联系方式:0551-64205818           联系方式:

       

 

为充分发挥应用型高校为社会、行业、企业服务的功能,为企业培养更多高素质、高技能的应用型人才,为智慧校园建设、产学研协同发展、专业建设与实践教学、学生实习实训与就业创业提供更大空间。在平等自愿、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合作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校企战略合作事项协议如下:  

 

一、合作目的

加强学校与企业的合作,实现校企共同成长、共同发展,实现人才培养、经济社会发展共赢。探索学校与企业协同发展的新型合作模式,实现适应企业发展需求的人才培养、技术服务、科研成果转化等全方位一体化合作。

 

二、合作内容

经双方友好协商,合作方式及内容参照以下条款执行。未尽之处,可做其他补充。  

(一)互认挂牌、就业推荐、员工培训合作  

1.甲方在乙方挂牌设立“合肥经济学院实习就业基地”,乙方在甲方挂牌设立相应的企业(公司)人力资源培训基地。双方均同意在对外发布信息中使用共建基地的名称,并开展管理、实习、培训、科研合作。  

2.作为甲方的校外实训、就业基地,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甲方毕业生;甲方每年邀请乙方用人单位参加甲方组织的校内毕业生供需洽谈会,优先为乙方输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3.作为乙方的人力资源培养基地,甲方应利用学院的软、硬件教学资源,根据乙方要求,为乙方提供包括各类员工职业培训、技能考证等在内的人才培训服务。  

4.双方将定期(每季度一次)通过走访或座谈形式就双方合作开展情况、协议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如遇突发情况,双方将及时联系并加以解决。  

(二)订单培养、办学合作

1.双方共同合作,在相关专业中,根据乙方需要,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组织一定数量的学生为乙方定向培养、输送人才,并根据乙方企业发展状况,根据生产经营规模或投资领域的变化等情况,适时共同商讨调整定向培养专业、规模和合作方式。  

2.为保证合作培养的人才质量,乙方应投入一定的办学资源。推荐企业的技术骨干、能工巧匠承担合作班级的部分教学任务;积极为合作班级的学生下企业实践创造条件,以使合作培养的学生快速适应企业的需求;与甲方共同开发相关课程等。  

3.甲方以产学合作、工学交替、岗位实习的现代人才培养模式,按照企业人才规格要求设置课程、组织教学,提请乙方参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与改进。 

4.甲方选派优秀教师和业务骨干参与乙方科研项目开发、技术援助和学术研讨,科研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并对双方成果进行推广。  

5.乙方选派中高层领导、技术人员担任甲方客座教授、专业带头人或兼职教师,参与甲方人才培养过程;参与甲方科技开发、教学改革、教材编写等工作。成果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  

(三)岗位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合作  

1.甲方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每年选派一定数量、指定年级、专业的学生到乙方进行岗位实习,具体人数根据乙方岗位需求、甲方学生情况等因素,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2.乙方作为甲方学生的岗位实习单位,同时也是甲方的校外实训基地,应优先满足甲方学生在专业实习、毕业实习(设计)等方面的需求。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紧密、长效的合作机制。  

3.甲、乙双方应从符合教学规律、切合企业实际、适应企业生产周期的角度,制订学生岗位实习期间的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以保证期间工、学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双方应加强对学生的岗前思想教育,企业导师、班主任老师共同做好岗位实习学生的各项工作。  

4.乙方为甲方学生上岗实习提供相应的实习工作(上岗实习期限一般为6个月)。实习单位对实习学生发放实习补贴,以切实维护学生权益。  

5.学生根据实习协议的要求应服从乙方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乙方规章制度(含考勤管理和技术管理),同时不得违反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乙方应指派专门技术人员担任实习企业导师,同时乙方应负责实习学生在乙方单位实习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  

6.因实习学生或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实习,甲方应提前一周告知乙方。反之亦然。实习结束,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学生实习期的证明和评价。  

7.甲方成立实习指导小组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并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协调乙方和实习生之间的关系。  

(四)教育教学、产学研合作  

1.甲方聘请乙方相关专业的高管为合肥经济学院特聘(兼职)教授,进行企业文化与管理实务的系列讲座,并参与甲方的教育教学工作。  

2.乙方聘请甲方高层(院领导)担任乙方企业发展顾问,并定期进行互动交流

3结合学校学科专业合作进行宽领域、多层次的科技项目研发,如XXX等专业,互相研学,共同进步。

(五)XXX等应用项目合作(具体项目)

1.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信息内容申报课题及争取项目资金,与乙方开展产学研项目合作;甲方利用学校师资资源协助乙方申报项目,并根据项目调研、勘察等情况给予乙方人力资源支持。

2.………….

3.………….

X. ………….

三、合作方式

(一)对接机构。双方设立合作协调组,由合肥经济学院XXX(学院或部门)负责人和XXX(公司或企业)相关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协调双方合作事宜,制定合作计划,评估合作成果。由校企双方安排指定的工作人员,负责执行合作事项。

(二)协调机制。双方定期组织各类交流活动,交流合作进展,研究解决双方战略合作和发展的有关问题,推动落实合作具体事宜。

(三)协议执行。双方共同加强校企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落实合作具体事宜;双方同意以本框架协议为基础,根据具体事项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四、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年。协议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五、保密条款

(一)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对涉及到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

(二)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使用或以其他方式侵犯对方的保密信息。

 

六、知识产权

(一)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及利益分配,应根据具体项目协商确定。

(二)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对方的知识产权。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

(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授权代表):           负责人(授权代表):            

 

日期:           日       日期:           

 

 

 

 

 

 

 

 

 

 

 

 

附件2       校企合作绩效评估考核指标

 

一级指标

(6&分值100)

二级指标

(内涵要素17)

三级指标

(观测点49)

1. 基本情况

(分值5×2)

1.1合作企业(机构)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为主营业务;属行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或产教融合型企业,与学校(院)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有较高的关联度;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1.1.1产业类别、行业等级、企业资质相关证明材料;

1.1.2企业近三年经营业绩相关材料。

1.2合作企业(机构)是正式的法人单位或职能齐全的二级单位,组织机构健全、技术设备先进、生产工艺领先、运行管理规范;合作企业(机构)区位优势明显,位于国家级新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临空经济区等重点区域

1.2.1企业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等材料;

1.2.2.所在区域(产业园区)证明材料。

2. 运行机制

(分值5×2)

2.1学校(院)与合作企业(机构)已签订内容充实、职责分明、格式规范的校企合作协议文本并互认挂牌(校企合作基地&人才培养基地),建立起有效运行、有序合作的协调联动机制。

2.1.1校企合作协议(合同)文本材料;

2.1.2互认挂牌图片资料。

2.2校企建立起双向互动、互利双赢的合作关系,成立合作工作专班,按合作项目任务清单序时推进。

2.2.1合作工作专班材料;

2.2.2项目任务清单材料。

3. 共建共享

(分值5×5)

3.1合作期内双方按“六个共同”(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与教科研课题、共同组建创新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实验实训室、共同建设实习与就业基地、共同参与人才培养质量考核评价),服务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积极探索应用型人才培养新模式。

3.1.1共同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个(门)数;

3.1.2共同开发课程、课题个(门)数;

3.1.3共同组建创新教学团队数;

3.1.4共同建设实验实训室数;

3.1.5共同建设实习与就业基地数;

3.1.6共同参与人才培养质量考核评价材料。

3.2合作企业深度参与学校专业规划、人才培养标准、教材课程开发、教科研课题研究、师资队伍建设等环节取得实际成效,充分利用数字化资源、数字技术,以真实生产项目、典型工作任务、工程实践案例等为载体,转化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标准,引入企业操作手册、培训手册、培训包,开发工作手册式教材、新形态教材。

3.2.1合作共建专业数(个);

3.2.2合作建设教学资源库数(个);

3.2.3联合编写新型教材数(本)。

 

3.3对标现代产业发展前沿,按照“四链互联”(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五业一体(产业行业企业专业职业)”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产业学院,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紧密结合。

3.3.1合作现代共建产业学院材料;

3.3.2参与建设产教融合实践中心(个);

3.3.3共建实训基地数、工位数(个)。

 

3.4采用双挂互派等方式,实现人员互相兼职,聘请企业高管、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等到校开展学术讲座、兼职教学、技术指导,学校教师定期赴企业实践。

3.4.1企业兼职教师(人次、课时)数;

3.4.2教师企业实践(人月);

3.4.3行业(领域)企业专家到学校开展学术讲座(报告)场次(场/年)。

3.5校企联合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或职工培训方案,共同为学生实习实训、学生就业创业、员工培训、企业技术和产品研发、成果转移转化等提供支持。

3.5.1联合招生、联合培养、委托培养、订单培养(人)数

3.5.2专升本培养(人)数、现场工程师培养(人)数。

4. 人才培养

(分值5×5)

4.1学校紧贴市场和产业发展趋势,完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搭建人才供需信息平台,促进专业布局与区域产业结构紧密对接。

4.1.1学校专业与区域产业匹配度(%)

4.1.2人才供需信息平台建设及专业动态调整资料;

4.1.3人才需求清单、就业岗位信息发布情况。

4.2按照“一个根本(立德树人)”“双轮驱动(校企双赢)”“三全育人(全员、全程、全面)”培养模式,坚持服务学生全面发展,落实校企“双主体”育人,积极塑造学生的价值观念、专业素养以及社会责任感,有效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沟通合作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

4.2.1大国工匠、行业专家、企业名师、能工巧匠、技能大师进校园资料;

4.2.2校企开展“五金”(专业、课程、教材、师资、实习实训)五大要素建设情况;

4.2.3校企“双主体”“三全育人”材料。

4.3合作企业(机构)深度参与学校的专业规划、人才培养规格确定、课程开发、师资队伍建设,及时把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引入教育教学实践。

4.3.1企业参与进行专业规划、调整论证等材料;

4.3.2合作企业将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引入教育教学实践等台账资料。

4.4学校毕业生技术适应性和社会适应性显著增强,毕业生就业率、就业对口率和本地就业率提高;合作企业(机构)按岗位总量一定比例设立岗位,接受学生来企实习实训和岗位实践。

4.4.1学生就业率(%);

4.4.2就业对口率(%);

4.4.3本地就业率(%);

4.4.4企业设立学徒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

4.5完善我省“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构建中职—高职高专—应用本科学校合作分段培养或贯通培养学生,优先支持合作企业一线优秀员工就读本科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4.5.1学生获得技能等级证书(人次);

4.5.2学生获得省级以上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奖励(人次)。

5. 合作发展

(分值5×4)

5.1建设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加大与合作企业开展协同攻关,为园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促进技术创新、工艺改进、产品升级,解决实际生产问题。

5.1.1技术服务合同金额(万元)

5.1.2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次数(次)

5.2校企合作开展技术研发的成果转化率较高,合作取得一批研究成果(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一批市级以上奖励(包括教育教学成果、创新创业实践成果、科技创新成果等)。

5.2.1教科研成果转化数(个)

5.2.2教科研成果转化经费(万元)

5.3联合制订培训规划,学校积极承接企业员工开展岗前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等,提升企业员工的技能水平和岗位适应能力,培训效果好。

5.3.1面向企业员工开展培训数(人日);

5.3.2技能大师工作室(个)数;

5.3.3企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比例(%)

5.4积极服务教育强国、制造强省、乡村振兴、“长三角一体化”“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和区域重大发展战略,取得显著成效。

5.4.1随企出海合作办学项目数(个);

5.4.2招收留学生数(人);

5.4.3境外培训数(人)。

6. 特色创新

(分值5×2)

6.1合作双方在产教融合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理念先进、特色鲜明、成效突出。

6.1.1相关经验总结材料;

6.1.2校企合作典型案例数(个)。

6.2合作双方在产教融合制度建设、运行机制等方面改革创新,赋能培育新质生产力取得明显成效,具有推广价值。

6.2.1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篇);

6.2.2获政府奖励情况。

      负面清单

(退出机制)

近3年内如在招生、就业、安全等领域发生过重大违法违规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合作过程中存在落实不力或虚假行为;连续两年没有落实合作项目计划任务等,将根据过程监测,实施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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