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职称评聘信息

关于开展2022年度职称论文检索及送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1阅读次数:1216次

关于开展2022年度职称论文检索

及代表作鉴定送审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基础教学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298号)和 人社厅《 于做好2022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皖人社秘 2022  154  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2022年度职称申报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2022年职称申报高校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仍按照《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1号)《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文件执行。

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要求,原安徽涉外经济职业学院具有初、中、高级职称的教师须先转评为同级高校本科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转评条件为: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转评,须在现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方可参加同一级别的职称考试或评审,并按新系列(专业)标准条件申报材料。

申报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须提交2篇论文代表作(其中以学术论文作为破格评审条件之一申报的人员应提交3篇代表作)进行学术性鉴定和学术相似性检测。提交的2篇代表作(部)必须是已经公开发表或出版,其他杂志需要鉴定类别。

论文代表作目前还没刊发,或出版,具有PDF版通知,并在2022年10月31日出刊,亦可报送。但如果报送的论文代表作,不能按照要求送审责任自负。请各二级学院(基础教学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2022年度我校职称申报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教师

请申报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将2篇论文代表作(纸质版和电子1份)于9月23午下班前提交人事处宛小雯教师(邮箱:654805320@qq.com)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2年9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