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经济学院《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校学字〔2022〕53号)规定,和《关于修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校学字〔2021〕99号)文件要求。为确保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保证助困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我院成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
组 长:毛成城
副组长:魏 蔚、孙 樾
成 员:朱玉杰、李安迪、王紫薇、邱文捷、方筱筱(教师代表)、陶宗健(学生代表)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9日-2022年10月10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或当面形式与外国语学院办公室联系,逾期不再受理。
外国语学院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