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合肥经济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坚持民主评议,注重业绩的基础上,分层级对各岗位教职工进行考核。我院共有孙樾、方筱筱、陶然、鲁鸣、朱亚玲、朱陈军等六位同志获得表彰,被评为2021年度优秀教职工。
校人字〔2022〕50号合肥经济学院_关于表彰2021年度优秀教职工的决定.pdf
按照合肥经济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坚持民主评议,注重业绩的基础上,分层级对各岗位教职工进行考核。我院共有孙樾、方筱筱、陶然、鲁鸣、朱亚玲、朱陈军等六位同志获得表彰,被评为2021年度优秀教职工。
校人字〔2022〕50号合肥经济学院_关于表彰2021年度优秀教职工的决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