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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经济学院大学生艺体中心章程

发布时间:2022.03.22阅读次数:4113次

合肥经济学院

大学生艺体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合肥经济学院大学生艺体中心由合肥经济学院团委领导,由具有一定艺体能力基础及热爱艺术与体育的在校大学生组成的群众性艺体团体,是大学生进行艺术与体育实践的园地,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重要阵地之一。

第二条  大学生艺体中心以“弘扬民族文化,倡导高雅艺术,发扬体育精神”为宗旨,着力提高大学生艺术修养及大学生身体素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宣传学校改革发展成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大学生艺体中心设立一名主席及两名副主席。大学生艺体  

         中心下设有大学生艺术团、大学生体育协会及传媒中心广

         播台。  大学生艺术团下有声乐部、舞蹈部、秘书部、模

         特礼仪部、话剧部、乐器部。大学生体育协会下设田径队

         和健美操队。传中心广播台下设播音部、新闻部、办公

         室、文娱部。

第二条      大学生体育协会下设有健美操队与田径队。

第三条      大学生艺术团邀请史帆老师担任艺术顾问

第四条      大学生体育协会邀请王迪老师担任指导教师。

第五条      传媒中心广播台邀请史帆老师担任指导教师。

第三章  成员资格

第一条   大学生艺术团成员为本校在校学生并承认大学生艺体中心章程,大学生艺术团成员应当爱好艺术,并有一定的艺术    特长和基础。

第二条   大学生体育协会成员为本校在校学生并承认大学生艺体中心章程,大学生体育协会成员应当热爱体育,崇尚体育竞技精神,坚持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宗旨。

第三条   大学生艺体中心每年定期招生,成员以自愿报名和分团委推荐相结合,并认真填写大学生艺体中心成员登记表,经过考核通过后,成为实习成员,经历半学年实习期成为正式成员。

第四条   大学生艺体中心正式成员由校团委和大学生艺体中心秘书部同时备案,不得随意退出。

第五条   大学生艺体中心正式成员,要学习、遵守大学生艺体中心章程、制度和纪律。

第六条   大学生艺体中心的干部是艺体中心工作、活动的骨干,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德才兼备、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有吃可耐劳精神、关心团员等。

第七条   传媒中心广播台每年秋季通过公开招聘考核的形式录用素质较高的编辑和播音员。报考播音员须经录音试听,报考编辑须交1-2篇新闻稿件。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老师、广播台台长、副台长及各部部长组成评委会,对报考的学生进行审核,择优录取。录用后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由老播音员、编辑通过“以老带新”的形式对新成员进行培训,试用合格后再进行系统培训。

第四章 大学生艺体中心组织要求

第一条  大学生艺术团基本要求

(一)在训练时间认真训练,不得在艺术团教室中做与训练无关事。

(二)有事不能来训练需要写请假条交给部长,请假条需部长/副部签字,格式统一,详见附则,最后由秘书部统一收。

(三)在正常上课时间,晚自习时间不允许使用艺术团教室          去唱歌练琴排练舞蹈,操场下艺术团教室除外。

(四)借用艺术团服装、道具等需向秘书部递交申请,同意后方可使用,秘书部需检查借用物品情况,检查无损坏污损后消除借条。申请表见附则。

(五)正常训练时间外使用艺术团教室需要向秘书部副部或部长申请,表明使用时间和使用意图。

(六)在艺术团教室内因个人制造的垃圾,自行处理,自己带走。

(七)认真听从部长安排训练,觉得部长在训练方面存在问题可以和部长私下沟通去解决,在训练中我们是严谨认真的,私下里我们是好朋友,是大集体。

(八)艺术团教室训练期间不允许带无关人员及非艺术团人员进入艺术团教室。

(九)不允许使用艺术团的名号为自己谋利,一经发现直接清退。部员应积极完成上级下发任务,积极参与组织活动。由上级带头,以身作则。

(十)各部门部长可额外制定部门守则,部门守则不可与艺体中心守则冲突,若发生冲突则部门守则无效,部门成员亦需遵守部门守则。

 

第二条  大学生体育协会基本要求

(一)有挂科,且第一次补考未过者,或者学习不求上进,经常逃课、旷课者,开除青体部。

(二)无特殊原因,训练开始后15分钟仍未到场的,视为迟到。视情况加练。

(三)无故不参加训练或者比赛,或者无故中途离开,或者经队长和全体队员一致认为理由不成立者,采取合理惩罚措施,多次再犯或情节严重者离部处理。

(四)不能发扬高风亮节,训练及比赛时吐脏字,人品较差者,开除青体部。

(五)头发凌乱,衣衫不整,指甲过长,训练及比赛中伤害到自己或者他人,训练服长时间不洗有异味,不穿运动鞋者,正副队视情节进行处罚,多次未改可进行离部处理。

(六)各类比赛中,无特殊情况消极比赛,不负责任,使青体部名声受到损坏者,全队检讨加练;情节恶劣者,开除青体部。

(七)日常训练中表现优异或进步极大者正副队可视情况进行奖励

(八)在各类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队内组织嘉奖并由队费进行物质奖励。

(九)在各类比赛中破记录者可由部内推荐进行全校表扬并由队费进行物质奖励

 

  第三条    传媒中心广播台基本要求

(一)当天的播音员提前5分钟到广播台。不许迟到、      退、无故不到、擅自离岗,要做到准时播音准时停止,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半天告知播音部部长。

(二)播音按时签到,不得代签。

(三)播音时间中午11: 40- -- -12: 10

           17: 20- -- -18: 00 (周末采取轮班制)

(四)值日播音员在播音准备期间必须熟悉节目稿件的内容,保证稿件的健康性、知识性、趣味性。对稿件中出现不当用词、用句、应及时修改。同时保持播音室的安静,不要妨碍他人的工作。

(五)各播音人员应经常交流,保持联系,提出存在的问题,总结,积累经验,提出好的建议和意见,以提高广播台的播音质量。

(六)台外人员来办理事情、寻物等各项工作时,播音员   要认真接待,并做好各项记录。

(七)不准带食物到广播台,一旦发现, 将严重处理。

(八)广播台成员不允许带无关人员进入广播台,当天播  音员有监督、清理权,主播更要认真对待。

(九)爱护广播台内一切设备、设施,本室所有备品一律         不得外借或者拿走,如有急用,并须征得台长的同意。

(十)做好当日清洁工作,及时倾倒垃圾,保持良好的室   内卫生。

 

第五章  部门的责任与考核

(一) 主席团

主持艺体中心的全面工作,制定艺体中心的总体工作计划,贯彻民主集中制,对艺体中心的工作实行集体领导。对内主持日常管理工作,对外代表艺体中心开展活动,并通过部长团会议等形式决定艺体中心的重要活动和工作安排。所有部门暂停训练需向主席团递交申请。

(二)秘书部

协助主席团工作,对各个部门日常训练进行检查,收集记录各部门训练情况,期末测评成绩。管理艺体中心器材,教室。每两周向主席团汇报工作情况。各检查小组期末由检查部门部长副部打分结合秘书部内部评分计算总成绩。

(三)乐器部

每周至少进行2次训练,每次训练需部长或副部在场,队员认真进行每一次训练,队员因故未能参加训练需向秘书部递交请假条。每学期末进行测试,由若干名评委进行打分。

(四)话剧部

每周至少进行2次训练,每次训练需部长或副部在场,队员认真进行每一次训练,队员因故未能参加训练需向秘书部递交请假条。每学期末进行话剧测试,由若干名评委进行打分。

(五)声乐部

每周至少进行2次训练,每次训练需部长或副部在场,队员认真进行每一次训练,队员因故未能参加训练需向秘书部递交请假条。每学期末进行声乐测试,由若干名评委进行打分。

(六)舞蹈部

每周至少进行2次训练,每次训练需部长或副部在场,队员认真进行每一次训练,队员因故未能参加训练需向秘书部递交请假条。每学期末进行舞蹈测试,由若干名评委进行打分。

(七)模特部

每周至少进行2次训练,每次训练需部长或副部在场,队员认真进行每一次训练,队员因故未能参加训练需向秘书部递交请假条。每学期期末进行一次T台秀由有若干名评委进行打分。

(八)田径队

          每周至少进行3次训练,每次训练至少有一名队长或副队  在场,队员认真进行每一次训练,队员因故缺席训练需向秘书部递交请假条。每学期期末进行专项测试,记录成绩。

(九)健美操队

每周至少进行3次训练,每次训练至少有一名队长或副队在场,队员认真进行每一次训练,队员因故缺席训练需向秘书部递交请假条。每学期期末进行考核,每一个人单独跟着音乐跳一遍这一学期学的动作,队长及副队根据的队员表现打分

分为A+,A, B+,B, C.最后统一在群里公布成绩。

(十)广播台正副台长

          广播站钥匙由节目负责人携带,不得外借他人或私自配用。  

       广播台主要负责人对本台不负责任的人员可以对其做思想工  

       作,如屡教不改的,可以清退。广播台主要负责人应在每学

       初和学期末分别制订工作计划和撰写工作总结报告。负责每

       学期的优秀人员评选工作并上报召开部长会议和全体大会,

       集体讨论广播台的重要事项。广播台的档案登记和保管由副  

       台长负责进行。

(十一)播音部

根据栏目,内容形式的不同,播音员要以适当的方式传达给听众。播音员必须在播音前天左右熟悉节 目内容并在开播   前十分钟进入播音室,不能按时到位事先要向部长报告,安排人替补。爱护广播台设备和用品,不得私自挪用和占有:不得转借他人。保持播音室的安静、整洁,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播音室,每次播音完后要将仪器关闭,并写好工作日志。经检查 处理的稿件,播音员不得擅自播出。实行播出签字制度。台里各人员的分数评定。

(十二)编辑部

负责广播台播音稿件的整理工作。各种文案的撰写。协助副台长处理广播台日常事务。

(十三)新闻部

官方和官方微博的管理。每日一读的发布和整理。校园新闻的收集整理。会议的拍摄和记录。

(十四)文娱部

   主持组日常训练。朗诵组日常训练。外出采访。外出主持。外出表演。

(十五)传媒中心广播台站内评比:每年年底进行始内总结评让。评出秀节目、优秀节目组和先进个人。组织参加学校评优,参评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等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反馈信息,定期进行总结,并作出相应处理。工作不认真负责的成员,经教育不改者,予以免职。不能胜任所担负工作的成员,其工作岗位予以适当的调换。

第六章  附则

第一条 大学生艺体中心成员的权利。

(一)    有权参加艺体中心承办的各种讲座以及各种活动。

(二)    有权使用艺体中心器材。

(三)    有权对艺体中心的建设提出自己建议和意见。

(四)    有权参与艺体中心内部的民主活动,选举艺体中心的学  生干部。

第一条 艺体中心成员的义务

(一)    加强艺术品德和体育才能,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和学习任务。

(二)    听从指挥、服从安排,认真完成训练,演出任务,在比赛中发挥全部

(三)    成员之间互助互教、团结友爱、在活动中积极主动去做训练和演出过程中的事务工作。

(四)    成员要自觉维护艺体中心的利益,树立艺体中心良好的形象。

(五)    爱护乐器,辅助及其他用品。

第三条 艺体中心的奖惩:

对在艺体中心表现良好,有突出成绩的成员要给予奖励并对于其所在单位给予奖励。对表现差的要给予批评,直至予以除名,并通报所在部门。

(一)    经过量化考核评选出艺体中心优秀成员若干名,并予以奖励。

(二)    每学期的优秀个人,青马课学员,党员等根据出勤情况及部门内部评分选出。

 

附件一

大学生艺体中心请假制度章程

 

第一条:总则

1,为规范艺体中心成员的管理制度,以及监督艺体中心成员的考勤制度。于此,结合艺体中心本身实际情况,特制订严格的艺体中心请假制度章程。以本章程的约束力,保障艺体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都能正常运作,望诸位成员予以重视。

2,制度遵守对象:艺体中心全体成员

第二条:请假程序

1. 各部门成员提前和本部门部长/副部说明情况,得到允许后填写请假条,并将写好的请假条交由部长/副部签字,交到秘书部 。

  

2.请假不可口头表述,来不及写请假条后期必须补上,请假条需自行准备。

(三)             请假条类容格式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大学生艺体中心请假条

 

尊敬的部长

 

本人由于                                的原因,无法参加____________(时间,具体活动),特此请假,还望批准。

 

               姓名:

                             日期:20     

附件二

 

大学生艺体中心财务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本条例的制定旨在规范艺体中心的财务管理,协助艺体中心更好的发展和完善财务制度。 

第二条  艺体中心的财务管理须遵守财务透明的原则,受主席团监督。 

第三条  艺体中心各部门必须遵守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主席团的监督。 

第二章  大学生艺体中心经费来源

第四条  艺体中心总会经费主要来源: 1.各部门拉赞助。

                                                                             2.学校拨款

第三章  艺体中心经费管理

第五条 艺体中心总经费由主席团保管

       各部门经费由部门部长保管

第四章 艺体中心经费使用

第六条   艺体中心的经费使用必须合法合规,必须用于艺体中心总部开展的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亦不得在部门成员中分配。 

第七条  艺体中心的经费使用情况向全体人员公开,使财务工作公开化、透明化、合理化。所有人有权对艺体中心的经费使用情况提出质疑。 

第八条  (一)艺体中心活动所有花费每周五由秘书部统一报销;每个月月末,秘书部公开账目,发到群里。

       (二) 各部门经费发生变动由各部门部长在部门内部群里公式。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艺体中心会给予警告,

(一)对各项收入不出具规范凭证的; 

(二)侵吞、私自处理艺体中心集体资产的; 

(三)虚假报销。

第五章  财务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第十条  报销范围:艺体中心工作中产生的必要开支,艺体中心举办活动产生的必要开支

第十一条  相关责任人凭审核无误的凭证到秘书部报销,并且说明具体活动名称,活动时间,以及开销经手人,以及填好收据。

第十二条  报销单据要求:

(报销有发票的必须拿盖过章的发票。

(二)没有发票可以凭转账记录,转账记录需要有收钱人,以及金额。

第六章  物品采购

第十三条  活动物品采购

(一)艺体中心总会活动物品均秘书部和主席团统一采购。

(二)各部门活动物品采购由部长和副部负责

第七章    赞助分配

第十四条  赞助资源

(一)大学生艺术团和青体部共享赞助资源,所有赞助需符合法律法规。

(二)所得赞助资金按各系完成任务量分配,跟组织独立赞助所得自行分配

第八章 物品借记流程

(一)活动所需物品各活动负责人需提前通知秘书部。

(二)所用物品须向秘书部提出申请,写清借用日期、名称、时间,物品使用后归还时由秘书部人员负责清点保存。

(三)物品丢失损坏按艺体中心物资损坏制度赔偿

        

 

 

 

附件三

艺体中心物资损坏赔偿制度

鉴于在2019-2020学年期间,合肥经济学院艺体中心在多次成功举办活动之后,由于出现个人或者学生组织损坏或丢失物品情况,艺体中心物资有所损耗,经主席团开会讨论,现于20201220日发此公告:

1.实行责任到人制,

2.损坏或丢失会牌按价赔偿15/个;

3.造成艺体中心器材损坏在7天带去维修,维修费用自理。无法维修器材原价赔偿。

4.桌子,椅子损坏或丢失一律在规定时间(5天内)自费置办新的,保证总体数量不变,以便以后活动使用;

 

                    大学生艺体中心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注:本章程即日起生效,全体成员务必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