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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经济学院校团委办公室章程

发布时间:2022.03.22阅读次数:3730次

合肥经济学院校团委办公室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院团委各部门有秩序,有条理化,依据《校团委章程章程》制定本规章,本章共分六章,分别是总则、院团委办公室职能、岗位责任制度、院团委办公室选举、成员、附则六章。经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团委审批通过,自公布日执行。

第二条  为了加强本部内部管理,规范成员行为,明确责任,高效、合理地开展工作,进而提高本部门成员素质,结合部门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院团委办公室是我院共青团委员会下设学生组织,是综合性机构,是信息的集散地,因此,办公室在进行各项活动的过程中,应树立诚实守信、精练能干的形象。我们应以培养个人各方面的素质为出发点,用积极的心态和强烈的责任心,与各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以保证工作的高质量进行。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弘扬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精神,做先进文化的倡导者、传播者;

(二)成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严格遵守本院院团委办公室章程,执行院团委办公室决议,支持和配合本院团委办公室工作,维护本校荣誉;

(三)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积极参加素质拓展活动,促进个人全面发展;

(四)院团委办公室成员在学校活动中应注意自身行为对学校名誉的影响,不得捏造和传播不当言论。

第四条  院团委办公室成员应当严格遵守章程。

第二章  院团委办公室职能

第一条  院团委办公室下设组织部、资管部、纪检部、新闻部四个部门。

第二条  学院共青团员基本情况统计资料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团员档案管理工作,学院团费的收缴工作。

第三条  组织部负责学院团委每学年团员,团干,学生组织的评优评奖,评审与登记工作负责起草、制定、修改、审核及下发院团委的文件通知,同时负责院团委及团委办公室的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活动资料的归档,团委大事记的管理与日常记录。

第四条  纪检部对团委所有学生组织成员进行定期考核、约谈,并对各学生组织所举办的院级活动进行监督,并团委下设所有学生组织进行监督。

第五条  当院团委开展大型活动时,进行场地协调、人员安排、活动监督等工作。协助院团委领导、老师交办其他工作。

第六条  资管部负责更新管理团委下设所有学生组织人员的信息编制(台账),并且负责风雨操场的管理和日常检查,团委综合会议室的管理,d201、d204以及 c303活动教室的管理。

第七条  资管部同时负责团委活动所需要的团委物资和风雨操场场地的申请以及团委活动费用的收据归档。

第八条  新闻部负责学院宣传,管理官网,管理公众号,书写新闻稿,抖音,等工作。

第三章 岗位责任制度

(一)例会制度

第一条  办公室例会将在每周五下午16:30至19:00在D栋201室举行(若时间、地点有变,另行通知)。例会期间,由各部长向主任汇报近期工作及活动情况和下一步计划,参与集体讨论,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到会人员须做好会议记录。

第二条  办公室各项工作会议及日常工作、活动,各成员不得无故迟到和缺勤.若因事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须向部长请假,请假必须使用正规请假条,以便妥善安排其他人员代替工作.各成员活动情况及考勤情况由部长记录。

第三条  在会议上,要求各成员举止文明,尊重他人,不得随意打断他人发言。通讯工具一律静音或关机。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离席。(大小会议都包括在内)

第四条  办公室成员有权了解部内日常工作和活动安排,有权参加各项活动。

第五条  会时实行民主集中制,全体参加会议成员都有发言权,可以提出对部门发展有利的建议和好的想法以及创新的思路。

(二)工作制度

第一条  各成员在平日的值班、例会中,要积极参加,避免迟到、缺席现象。在办公室执班时,值班人员要做好上级安排的工作,在保证质量的同时提高效率;参加定期例会时,要认真倾听各部门的工作总结,做好会议记录,能出现代签、迟到、玩手机、睡觉等不良现象。

第二条  部门成员应积极促进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以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条  校团委办公室是最能体现其合作能力的团队,这要求我们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多与自己部门的成员联系沟通,相互了解,取长补短,培养彼此的默契程度,以提高工作效率,从而变成一个更加强大的部门。

第四条  计划和总结 每周的计划和总结要求使用同样规格大小的纸张,书写格式要一致;标注好个人信息和日期。

 

第四章  院团委办公室选举

第一条  院团委办公室是隶属于学院团委的基层组织,接受院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

第二条  院团委办公室主任团成员由院团委办公室成员选举,其他部门干部的选拔也必须面向院团委办公室成员,保证院团委办公室成员的参与。

第三条  出席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参加选举的代表超过应到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因事因病请假代表,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第四条  凡参与选举成员综测成绩为所在专业前50%以上且无挂科无违纪。

第五条  院团委办公室主任团成员不超过5名,各部门部长团原则上不超过3名。

第六条  院团委办公室主任团由团委老师以及院团委办公室成员明主选举并报请团委审批。

第七条  部长团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打分方式。对候选人在其姓名后方空格内填写相应分数。

第七条  打分表上盖有“共青团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委员会”印章方为有效。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全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全票作废,部分无法辨认的,部分作废。

第八条  本次选举设总监分人1名监分人2名、总计分人1名计分人4名,总监分人、总计分人、监分人、计分人由大会主任团提名,经代表大会酝酿后表决通过。主任团、部长团候选人原则上不担任监分人、计分人。

第九条  打分完毕后,由监分人、计分人审核签名,共同交至大主任团。计票结果由总监分人向全体代表报告。

第五章  成  员

第一条  凡承认本院团委办公室章程的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在籍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均为本院团委办公室成员。

第二条  成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干部及各部门开展的工作进行监督、讨论、质询并提出建议;

(三)享有参加本会所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四)依照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五)在本会内以适当方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凡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

第三条  主任团以下职权:

(一)根据章程制定相应的学生会工作条例;

(二)领导下属各职能部门的常工作,任免各部门负责人;

(三)决定各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任务与权责;

(四)与院系学生会主席团进行沟通交流,上传下达,指导各院系学生会的基层学生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章程在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院团委办公室具有最高效力,院团委办公室内的任何机构不得制定与本章程抵触的规章、文件、决定。

第二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生效,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于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院团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