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督导督察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1.07.01阅读次数:

2021年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学校独立设置,更名合肥经济学院的初始之年、是学院夯实基础的关键之年。为配合学院高质量发展的步伐,根据学院2021年度党政工作要点的要求,制定合肥经济学院2021年度督导督察工作计划如下。

1、成立督导督察室,通过合肥经济学院督导督察工作条例,2021年度督导督察工作计划。

2、颁布合肥经济学院毕业论文抽检管理办法,开展学院2021届毕业生毕业论文抽检。

3、配合学院期初教学工作检查,对2021年度下半学期期初开学工作的安排及落实情况进行督察,重点督察2021级新生入学教育工作及新成立的各二级学院工作运转状况。

4、配合学院制度建设年工作,组织一次制度建设专项督察督导,对学院制度的规划设计、工作进度、数量质量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评价意见。

5、对2021年申请晋升教师职务的教师、部分新入职教师、部分优秀教师的课堂教学组织听课活动,进行教学效果评价,课堂教学设计辅导和教学经验推广。

6、督察督导各二级学院双基建设工作,基层教学组织是否健全,活动是否正常;基本教学活动达标率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

7、配合学院期中、期末教学检查,组织教师、学生座谈会,分别听取教师、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做好教学管理部门、教师、学生之间桥梁和纽带,编写和提交教师、学生座谈会纪要。

8、从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学科知识技能竞赛成绩、四级外语通过率、科技创新论文及专利量、考研率、体育达标率等指标考察入手,检查和评价各二级学院学风建设的效果。

9、督察督导各二级学院“打造一个亮点、培育一个特色、塑造一个品牌,构建一专业一基地”的“四个一工程”推进工作。

10、定期完成督导督察工作的电子简报、专项督导督察报告、督导督察年度报告、督导督察工作档案的编写、发布、上报、规整工作。

11、完成董事长、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

 

 

                               

                              合肥经济学院督导督察室

                                 202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