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合肥经济学院章程》修订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1阅读次数:

大学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基本准则,是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需要,是健全现代大学制度的基础性工作。《合肥经济学院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自2020年12月转设时核准实施以来,学校以贯彻与实施《章程》为核心,全面推动了人才培养、教育教学、管理效能等方面的改革发展。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1号令)和安徽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学校章程修订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高等教育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学校事业发展目标,完善内部管理,推进治理能力,为建成有影响、有特色的地方性应用型高水平大学提供制度保障。

二、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

(二)国家、安徽省关于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的重大部署、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主要包括: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国家“双一流”建设方案、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等。

(三)安徽省及学校“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等。

三、修订原则

(一)董事会领导,分工落实。董事会召开专题会议,开展章程修订工作,由学校党政办牵头,各单位分工协作,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推进章程修订工作。

(二)规范程序,依法推进。大学章程是学校自主办学的基本准则,是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根本遵循,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依法科学规范修订高校章程。

(三)发扬民主,科学论证。章程修订必须充分发扬民主,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章程修订的积极性,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吸纳师生诉求,认真研究论证,落实依法治校。

四、修订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2021年11月10日,工作组向董事会提出修订动议,经董事会批准立即开展章程修订工作。

(二)2021年11月14日前,工作组根据全体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形成章程修订案(讨论稿);

(三)2021年11月25日前,工作组面向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民主党派代表、咨询专家等召开座谈会,就章程修订案(讨论稿)听取意见建议;

(五)2021年12月8日前,根据座谈会意见进一步完善章程修订案,形成章程修订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校领导修改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2021年12月9日-20日,根据董事会审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章程修订案(征求意见稿);

(七)2021年12月30日前,形成章程修订案(董事会审定稿)及章程修订说明,提交董事会审定后报教育厅核准备案;

 

五、再次修订

 

2022年4月20日,省教育厅办公室将章程核准审查意见反馈给我校,意见中对我校报送的章程第八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提出了修改意见,我校立即着手对章程进行再次修订。

(一)4月20日,工作组将教育厅核准审查意见第一时间向董事会反馈,董事会要求工作组立即进行修订。

(二)4月21日,工作组根据教育厅核准审查意见逐条进行修订,并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修订学校章程,是根据高等教育新形势、新变化,完善大学制度,依法治校,推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全校上下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参与章程修订,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2.广泛宣传。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修订学校章程的重大意义。充分发挥全校师生、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广泛参与、积极献计献策我校章程修订工作的良好氛围。

3.科学修订。要严格按照章程修订的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学习、参加调研、多方听取意见。真正把国家的最新政策、学校的办学实际、师生的强烈期盼结合起来,确保章程修订规范、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