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合肥经济学院美育教育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5阅读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19〕2号)及省教育厅有关美育工作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美育育人功能,推进学校美育工作改革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学校美育教育委员会。

主  任:张群

副主任:朱冰冰 武月锋 徐国成 史帆

委  员:魏  蔚 张  琼 汪  兵 刘晓琴 魏明锐 王晓静

        戴先红 张  娟

学校美育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基础课教学部,办公室主任由基础课教学部主任朱冰冰兼任。

特此通知。


合肥经济学院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