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2阅读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合肥经济学院2021年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校行字〔2021〕60号)精神,经各单位自评、专家组实地考核、综合测评,2022年1月21日校务会审议,现将2021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结果通知如下:

一、 优秀等次

艺术设计学院、财务管理学院、财务处、党政办公室、教务处、党委组织(统战)部

二、 良好等次

基础课教学部、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科研处、图书(档案)馆、招生就业处、人事处、质量监控与评建办公室团委

三、 合格等次

商学院、工学院、金融学院、实践教学中心、学生处、保卫处、总务(资产)处

特此通知

     

 

 合肥经济学院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

              2022年1月21日